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评议。
部门及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议情况表
评议对象 | 评议内容 | |||
部门工作情况 |
区人社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
1.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3.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 4.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5.区重点项目(工作)和区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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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 | 政府 |
曹雄伟 区教育局局长 李 婷 区科技局局长 武华忠 区人社局局长 周 俊 区交通局局长 朱小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执行上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方面的情况; 2.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和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3.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区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人大代表直通车、人大机关信访事项等的办理情况; 4.个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民主决策、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情况; 5.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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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邵建荣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吴文亮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何纪华 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陈 波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 白 雪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速裁庭庭长 戴 超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周 运 区人民法院前黄法庭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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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
唐黎刚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赵 荣 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秦中新 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谈小锋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许榴琴 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
为使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区人大常委会真诚希望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组反映上述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本次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来信请寄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至电子邮箱wj6310100@sina.com,来电请拨0519-863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