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人大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展现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历史印迹、取得的重要成就和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积累留存人大工作的宝贵实物和文史资料,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筹建人大历史展示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反映人大历史的文献、实物、图片、影音资料、口述史料等。
一、征集范围
反映常州市人大发展历程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的文件资料、历史物品、照片档案、影音资料等。
展现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履职历史的重要文件资料、历史物品、照片档案、影音资料等。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
1. 与人大工作有关的信函、手稿、著述、笔记、日记、回忆录等;
2. 具有纪念意义的常州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召开会议的签批件、通知、会议手册、议程、参会人员名单、领导讲话稿等,出版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重要刊物、画册、纪念册、邮册、简报等;
3. 重要领导、外宾和社会各界,视察、参观人大工作,慰问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时的题词、批示、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4.反映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文件,以及办理过程、效果的文字和图片等;
5. 其他有保存和陈列价值的文字资料。
(二)历史物品
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选民证、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纪念品、会议票证等带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印记的物品,以及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
(三)照片、图片、影音资料
1. 反映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沿革、老建筑及历届在常全国、省、市、区、镇人大代表合影、精神风貌、履职风采的各种老照片和影像、音像资料;
2. 反映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调研、视察,以及开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对外交往和代表活动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3. 其他有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照片、影像资料、口述史料等。
三、征集方式
1. 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凡符合展陈和收藏标准的,将作为永久展陈和收藏,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建立捐赠档案,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收藏证书,并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者如需使用所捐赠物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积极无偿提供方便。对于捐赠藏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捐赠者,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宣传。
2. 对提出有偿征集要求的特别珍贵的史料与实物,将请专家进行鉴定,并按照有关制度,以文物部门制定的标准,办理有关手续。收藏者需保存原件的,可将原件提供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展出,或者复制展出。
四、征集要求
1. 所征集的史料及纪念性实物,力求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
2. 请提供者对所提供的物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提供者姓名、现(原、时任)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资料反映的事由、时间、地点等;
3. 实物、史料可邮寄或直接送交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或联系面交相关资料;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亲历者、曾在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如有口述历史意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止。本次活动结束后,若有重要实物及史料价值征集线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卜冰洋;联系电话:0519—85680194。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07室;邮编:213022。
特此公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