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志华率调研组来到雪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活动,雪堰镇人大主席许文涛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城湾涧河幸福河道(前潘段)。为切实提高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水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环境目标,城湾村委陆续投入190万实施前潘生态河道工程,实现了水污染有效治理、水生态持续优化、村居环境明显改善。
座谈会上,王立律师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精神内核。
调研组听取了许文涛作的“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工作汇报。自文件颁布实施以来,雪堰镇上下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谋划部署推动农村“五大振兴”,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乡村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城乡协同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乡村四治融合机制不断完善、强村富民效应不断显现,全镇乡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会议还邀请了部分村支书、龙头企业负责人、涉农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大家热情高涨,就新农村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想法和建议。
戴志华充分肯定雪堰镇“一法一条例”的落实情况,同时对雪堰镇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深入调查研究,系统谋划“三农工作”;三要强化法治思维,用法治的力量汇聚起全社会推动乡村振兴的磅礴之力;四要发挥代表作用,在为民履职、示范带动上求实效;五要强化使命担当,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执法检查取得预期效果。
下一步,雪堰镇将对照文件要求,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争当武进乡村振兴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