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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代区长恽淇丞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建文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宋文良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娟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及2022年计划安排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交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同意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

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