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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1-21  浏览次数:
(2026年1月17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于立峰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