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2月1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章毓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嘉泽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秦雪松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伟叙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前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逸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周运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前黄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高璐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顾建中、王春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白雪同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