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云秀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何家亮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杨敏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童旻雯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柳青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晶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志刚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嘉泽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韦云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惠丽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沈乃震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