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新闻

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区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4-13  浏览次数:

  4月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区就《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区领导韩九云、桓恒、恽淇丞、石伟东、孙金才、朱岩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首先来到滆湖低碳公园北侧,查看了滆湖塔下片区近岸带水生态修复工程。该项目于2021年完成,退圩还湖面积0.84平方公里,新建堤防1.1公里、钢闸坝1座,恢复水生植物37.7万平方米,对改善滆湖水质状况、提升滆湖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区将加大退田还湖力度,完成退田还湖20平方公里,恢复植物面积11.7平方公里,推动实现滆湖“湖畅、岸绿、水清、景美”。

  接着,执法检查组来到雪堰镇新康村,查看了农田生态化改造情况。新康村现有耕地面积3700余亩,从2018年开始,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小微水体整治等,走出了一条通过生态环境治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道路。如今的新康村就像一个湿地公园,河道畅通,河畔绿意盎然,沟渠、河塘里种植了高效去污的景观型植物群落,能够对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农业尾水进行生态化再拦截、再处理,实现农业污染的近零排放。全村推行“稻鸭共作”“稻鱼共养”等生态种养循环模式,有效提高了稻田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稻田化肥、农药分别减施20%和10%以上,水稻亩产达600公斤,有机稻米售价是普通稻米的3至4倍。

  检查组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太湖治理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太湖流域高质量发展、保障治太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的具体行动。各级政府要增强依法治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控源截污,落实落细条例内容,推动太湖生态持续向好,实现新一轮治太工作更高质量、更富成效。各级人大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聚焦“依法”、聚焦“问题”、聚焦“实效”,督促政府落实法律责任、推进重点项目、建立长效机制,为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贡献人大力量。

  当天还进行了随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