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依法履职、能动履职、高效履职,7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部署会。区领导石伟东、孙益锋、孙金才、戴志华参加会议。
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真正体现了“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今年,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从6月份开始,分为准备和调研、报告和测评、整改和反馈三个阶段,首次要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法检两院副院长、副检察长每年提交书面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确定了5名局长和14名员额法官、检察官作口头报告。通过科学安排报告、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整改要求等,把对“事”的监督拓展到对“人”的监督,帮助任命人员查找问题不足,进一步增强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促进依法履职、积极履职。
会上,区水利局局长周文彬、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蕴东作表态发言。
区委常委、副区长孙益锋在讲话中表示,区政府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全面落实整改人大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努力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中推动政府工作提质增效。
就做好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伟东指出,要提高站位,把加强任命人员监督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一体把握,充分认识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重要意义;要抓住关键,履职报告做到重点突出、结构明晰、内容详实,切实提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内容质量;要突出重点,认真撰写报告、广泛听取意见、提出问题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准确把握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关键环节;要压实责任,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监督有机统一,精心组织准备、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全面确保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