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率队来武进区,就《常州市锡剧传承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云英,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法制工委,区文体广旅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区锡剧团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锡剧作为江苏地方戏曲的重要剧种,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艺术魅力。常州市是锡剧的重要发源地之一,锡剧文化根基扎实,群众基础广泛。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锡剧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年我市将《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列入年度地方立法项目,还首次与无锡开展协同立法工作。
会上,区文体广旅局汇报了我区锡剧传承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会单位和人大代表围绕条例草案,分别对经费保障、人才培养、设施建设、宣传推广、交流合作等锡剧传承保护相关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我区高度重视锡剧保护传承工作,尤其在加强经费保障、开展锡剧推广等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各单位以此次立法为契机,持续加大锡剧传承保护力度,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