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治力量守护碧水清波,助推“生态花园水城”建设,4月29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志华,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法制(民宗侨)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区政府及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等13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通报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此次检查将紧扣《条例》实施关键环节,聚焦“责任落实、规划编制、治理成效、执法监管”四大重点,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查看、问题交办等方式,推动《条例》在全区落地见效。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的法定职责,围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交流发言。
戴志华指出,《条例》作为我市河道保护管理的“基本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的重要抓手。要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护水”使命。深刻把握执法检查的政治属性,紧盯“责任是否压实、规划是否合理、治理是否有效、执法是否有力”四大核心,推动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将《条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脉”症结。聚焦“规划与管控”“治理与保护”等规定,坚决消除监管盲区、杜绝推诿扯皮。要强化协同联动,确保“督改”实效。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各部门需实事求是汇报情况,既亮依法履职的“成绩单”,也晒实施中还存在的“问题单”,为全市《条例》修订提供基层实践样本,以法治刚性守护武进“科创智造高地、生态花园水城”的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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