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决定
(2023年7月18日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所具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文化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守住我区历史文化的根脉,赋能城市文化品质的提升,实现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繁荣发展,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合理利用,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是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全党全社会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具体体现,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建设宜居城市、提升城市竞争力、实现武进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群众现实生活,切实在提升武进城市文化综合实力上出新出彩,作出应有贡献。
二、坚持系统梳理,深入挖掘我区历史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和历史内涵
武进是江南著名水乡,2800多年的古城营建史和2500多年的文字记载史,奠定了文物之乡、文献之邦、文教名区、文旅中枢的基础与地位。在武进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寺墩遗址、圩墩遗址、春秋淹城、阖闾城展示了吴越文明的鼎盛与辉煌。南朝齐梁两代,涌现齐高帝萧道成、梁武帝萧衍等15位君主,产生了《昭明文选》《文心雕龙》《齐书》等一批著名文献;隋唐至晚清的千余年间,武进一地进士1546人,其中状元9人;两宋至明清的900年间,武进形成了毗陵画派、东林学派、常州学派、常州词派、阳湖文派、孟河医派等六大学派;革命战争年代,武进又走出去了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人瞿秋白、张太雷、恽代英,民主斗士李公朴,中共早期政治活动家董亦湘等革命先驱;新中国成立后,又有47位武进籍人士评为两院院士,“天下名士有部落,东南无与常匹俦”的美誉实至名归,“江左读书地,中吴名士都”的名声誉满华夏。数千年历史积淀形成的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延续不断,必须深入挖掘我区历史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和历史内涵。
三、坚持保护第一,系统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融合发展,一体推进。要完善全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属地责任,明确全区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体系、布局特征、保护范围和管控制度,突出保护红色文化、太湖(滆湖)文化、运河文化、古镇文化、中吴文化,较好地传承与弘扬。要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健全保护对象确定机制,强化保护对象名录管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历史地名保护,大力支持“非遗”保护工作。要严格落实保护控制要求,加快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评估和监督巡查机制,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登记、巡查、管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垣轮廓、空间格局、历史轴线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
四、坚持传承发展,稳步推进保护对象活化利用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深入研究武进历史文化遗产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复兴传统业态,依托淹城遗址公园、胥城遗址、阖闾城遗址以及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打造历史与现代感并存、沉浸式的文旅新场景;要发挥杨桥古村、湖塘老街、南宅古镇、牛塘老街、塘桥老街等历史文化村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塑造乡村文化空间,促进文旅、农旅融合发展;要用好王诤故居、冯仲云故居、江南抗日义勇军总指挥部旧址等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要创新活化利用,根据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特点,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加建、改建,赋予老建筑新功能,实现历史建筑的永续利用和活态传承;要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历史文化价值以及精神内涵,讲好武进故事;要大力支持象牙浅刻、留青竹刻、乱针绣、杨桥庙会、阳湖拳、大麻糕制作技艺、戈裕良叠山技艺等非遗项目,形成文创产业链条,促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发挥承担研培任务的院校作用,推动非遗保护人才培养,提升非遗传承人技能水平。
五、坚持多方参与,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上有更大作为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机制。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落实组织推进、资金投入、人才培养、规划招商的各项保障措施,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认识和认同武进历史文化。全区各级人大要切实发挥依法监督的助力作用,综合运用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形式,全力推动全区历史文化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努力实现人文与经济互促共进,助力武进高质量发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18日